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弘扬高尚师德,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决定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指数
学校在册在岗教职员工,原则上每学年评选10名师德标兵。各分党委可推荐1名候选人,教职工人数超过100人的最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应在以下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全心全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道德情操高尚,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职业规范、学术道德。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真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长期投身于一线教学实践岗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教育成效显著。
4.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勇于探索,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把科学研究、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创新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着力发现、培育创新型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传播优秀文化。坚守廉洁自律,清廉从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协作精神,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能够充分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安排
1.组织推荐。各分党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和指数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于6月15日前,将《师德标兵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师工作部103室,联系人:杨恒,电话:2020、666667;电子版发送至门户邮箱。
2.评选表彰。教师工作部组织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