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万里学院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浙万院教〔2017〕37号)》(以下简称《文件》文件的要求,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1.学院(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制定通知,根据《文件》中规定的认定类别、认定范围、认定原则及要求和认定时间及流程等要求进行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2.相关进度安排
认定类别 | 材料上交时间 | 成果产生时间 | 录入系统时间 | 备注 |
课程类学分认定 | 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认定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 本学期相关学籍异动学生 具体以有效支撑材料为准 | 第8周前 | |
应征入伍及获荣誉称号认定课程学分 | ||||
创新创业类活动及成果认定课程学分 | 学生在每学期第12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认定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 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05月17日 | 第15周前 | 第12周上报学校 |
3.人员变更备案
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相关人员若因工作变动应向教务部备案,并要求做好交接工作,以保证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浙万院教〔2017〕37号)
附件2:浙江万里学院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3:浙江万里学院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
附件4: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相关说明
附件5:浙江万里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更正单
附件6: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版
附件7:国外合作院校成绩折算汇总表
附件8:课程替换操作说明
附件9:认定课程跨学期(含当前学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附件10:特殊课程操作指南
附件11:学籍异动查询流程
附件12:课程转换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相关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蒋军伟,何立平
联系电话:2505,669567,654224
教务部